為了非講手機不可,女兒竟然告父親,台北市一名父親因為女兒電話講不停,手機費高達兩萬元,幫忙付電話,並要求女兒把號碼過到自己名下,更改有上限的費率方案,沒想到竟然被女兒控告偽造文書,這名無奈的父親,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電信廣告裡,女兒向爸媽撒嬌,就是想辦一支新手機,在台北市這家電信門市,有一名父親來這裡辦門號過戶,想幫女兒控制話費,沒想到被告上法院。原來擔任大學教授的男子,去年發現女兒電話講個不停,電話費每個月動輒上萬元,最高記錄還打過2萬8千多塊,爸爸繳錢繳到受不了,苦勸也沒用,只好要求女兒交出雙證件,門號過戶給自己,想改成可以控制通話上限的方案,沒想到被女兒控告偽造文書。
律師李岳洋:「這個女兒對爸爸是有做授權的,既然有授權的情況,就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由於在電信門市,委託他人辦門號異動,必須附上本人雙證件。檢方認為這名父親代辦過戶時,有出示女兒的雙證件,對方又已成年,應該有經過同意,加上爸爸更改費率半年後才被告,也不合常理,所以判不起訴處分,但父女之間,為了手機該打多久,已經撕破臉。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Gaza Blitz - Turmoil And Tragicomedy At The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