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九月上路的國道計程收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二十八)日再度針對收費的費率、感應門架建置延期完成及裝機率未達標準開罰是否能收到罰款提出質疑;並呼籲高速公路局與遠通公司應確切告知民眾,就算沒裝etag還是可以使用另兩種方式付費上國道。
國道計程收費的費率有三種方案,方案一是沒有免費里程,每公里零點九元;方案二免費里程十五公里,兩百公里內每公里一點二元、超過每公里零點九元;方案三則是免費里程二十公里,兩百公里內每公里一點三元、超過每公里一元,預計七月將會公布費率。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消基會支持國道計程收費,但站在使用者付費的立場,堅決反對有免費里程。否則有些人一年在國道行駛六千公里不用付費,但有人一年只行駛五百公里卻要收錢,非常不合理。
計程收費後就算沒裝etag也可以行駛國道,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根據消保費第四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須告知消費者所有的使用方式;呼籲高公局與遠通電收在民眾裝設etag時,還要告知民眾沒裝etag還能使用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與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方式。
對於遠通感應門架建致時程落後與裝機率未達合約七成標準總計要罰超過四億八千萬台幣,雖然高公局說要開罰,但卻需通過由遠通公司佔超過半數的協調委員會裁定才能罰款。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對於消基會針對國道計程收費及遠通違約提出的疑問,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吳木富昨(二十八)日表示,雖然計程費率只要有免費里程不論十五公里或是二十公里,每公里的單價就會提高,對行駛長程用路比較不利,但與現行「計次收費」有些人沒經過收費站就不用付費更為不公平。
對於消基會質疑遠通電收etag利用率未達合約所規定的七成,與計程收費感應門型架延遲完工,高公局想開罰卻會因協調委員會無法通過而拿不到罰金;吳木富表示,這兩項違約行為高公局總共將開出四億八千萬元的罰單,雖然遠通電收勢必將再提請協調委員會裁定,但這是如果仍然罰不成,高公局就會提行政訴訟與遠通電收打官司。
消基會表態不應該有免費里程,要秉持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吳木富表示,當計程收費順利上路後,國道收費將會從絕對不公平轉為相對公平;就算這次上路有免費里程,但兩年後還是會針對橫向國道收費、免費里程和每公里的費率做檢討,研擬是否要修正。